解析限购令出台后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导语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当头,买房子一定要仔细研究新政的具体措施和买房流程,以防出现房屋买卖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限购令出台后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一下为您解析:

  限购令后购买商品房

  (一)提交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2、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住房信息查询的,查询人出示《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自然人查询的,查询人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济南市房管大厦(经七路88号)二楼东厅18-22号窗口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出具;

  3、申请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窗口盖章交费。

  限购令后购买二手住房

  (一)申报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自然人查询的,查询人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济南市房管大厦(经七路88号)二楼东厅抽号后到18-22号窗口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出具;

  3、申请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窗口盖章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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