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进校园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大会

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实现企业招工与院校招生、培养相结合,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定于9月27日,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举办“企业招聘进校园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大会。

  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二、大会地点

  内蒙古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罗家营大学城,可乘98路公交车到达)。

  三、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200组,拟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进场招聘,预计将有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等1万余人参会。

  四、宣传

  1、内蒙古人才网和短信平台发布招聘会信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4、提供招聘所用资料(意向表、胶带)等;

  5、报名参加本次大会的用人单位,可参加9、10月任意一次定期招聘会。

  五、参会办法

  现场办理,报名单位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现场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手续。

  已报名参会单位,大会当天于9:00前到达所办展位,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展位另行办理。

  信息提交日期截止到9月25日下午4时,逾期者请自行制作海报信息。

  3、用人单位可按照展位规格自制展板,也可使用大会统一打印的海报。

  4、大会布展时间为09月26日15:00—16:30,参会单位须在:09月27日上午8:30前凭摊位证入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人才交流意向表》由内蒙古人才中心统一制作发放,下午4:00开始撤展。

  六、展位费用及服务项目

  本次大会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免费开放,展位规格为(1×2.4 m2)/组;同时报名前50名单位还可免费参加10、11月份的任意一次定期会,参会单位参加10、11月份定期会需提前3天告知举办方,逾期作废);

  1、桌子1张、椅子2把,眉头一张

  2、招聘海报1张(0.70×1.06米),用人单位需提供招聘信息,否则视为放弃打印。

  3、交流意向表100张

  4、两名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水

  5、此次大会招聘信息在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专栏”及《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免费刊登

  七、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报名办理展位时签定《诚信招聘协议》、规范《招聘简章》和公示《薪酬社保与签约状态》等内容。

  5、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传 真:(0471)6601328

  网 址:http://zh.nmgrc.com/(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专栏)

  联 系 人: 崔清华 刘建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